各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“异”与“同”
2022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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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异”曲
一、具体化发展目标与指标的“异”
广西、陕西等地提出在2022年底完成制定或修编停车设施相关标准;青海规定各市州每5年进行一次城市停车普查工作;河北进一步细化2021-2025年的中期规划目标,确定2022年底与2023年底要实现的城市停车工作目标;山东、江苏、云南等地明确提出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的建设比例:河北、宁夏、安徽、福建等地确定城市停车中长期规划中增设的泊位数量。
二、创新停车发展模式的“异”
1.规划有“据”--青海,云南青海临时停车场计划实施包括统一规划,统一建设标准、统一管理、统一收费在内的“四统一”标准。云南将停车设施发展纳入全省“美丽县城”建设品质提升指标体系等方式创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新模式。
2.管理有“标”--山东、重庆,山东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,提出构建停车共享衔接信用评级系统。重庆通过实施“收支两条线”停车收费政策,规范城市停车收费和秩序管理。
3.评价有“尺”--江苏,江苏为健全城市停车指标体系,提出“停车指数”,其包含城市总体和重点区域两个层面,共计16项评价基础指标,动态综合衡量城市停车供给,需求、运行、管理及居民评价。
三、停车生态化、人性化发展的“异”
1.生态化建设--陕西、云南。陕西考虑自然灾害因素对城市停车设施的影响,强化停车设施应对城市洪涝灾害的能力。云南将生态元素融入城市停车场建设过程,提出建立生态化停车场。
2.人性化服务--湖南、福建、吉林、江西。湖南考虑部分弱势群体,将无障碍停车 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其中。福建投用综合公共交通,机动车,非机动车停车换乘需求的城市交通“微枢纽”。吉林积极推进停车缴费开具发票功能。江西强调城市停车诱导的重要性,鼓励医院、学校等重点区域投放三级诱导设施。
“同”工
一、政策出发点相“同”
1.缓解城市停车难。《意见》响应由各地发展改革委、住建厅、公安厅、自然资源厅四部门联合发布。针对停车难问题,着手停车普查工作,梳理停车供需矛盾,精准定位停车痛难点,对症下药,循序渐进,改善城市停车难现状。
2.明确责件到部道。响应明确各地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,负责亮头组织发改委、住建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,城市管理等部门,形成合力,******推动各项措施落地。
二、政策覆盖内容相“同”
1.响应覆盖城市停车规划、建设、运营,监管等全过程,形成健全的“规-建-管-监”城市停车系统。
2.停车规划。宏观层面,衔接国十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。微观层面,开展停车普查数据,构建停车数据库,同步建立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。